香港譜樂管弦樂協會 - 樂器教學, 音樂學校, 管弦樂團

請假及上課須知

各項課程請假須知 (生效日期: 2012 年 2 月1日 ) (2020 年 6 月 23 日修訂 )


-兒童節奏樂
-成人課程(小組)
-兒童及青年課程(小組)
-個別授課(樂器及樂理)親子小提琴班
-視唱練耳及考試伴奏
-五級樂理考試課程

 


 

上課須知 及 學生守則 (生效日期: 2012 年 2 月1日 ) (2020 年 6 月 23 日修訂 )

 

為令學生能持續學習及保持積極的學習態度,敬請各學員及家長注意,並遵守當中內容。

 

(一)學生及家長

  1. 如學生在上課期間騷擾他人、擾亂課堂秩序或影響課堂進行,本會有權終止其上課權利,一切費用概不退還。
  2. 兒童音樂課程及樂器班(兒童組、少年組) 家長報名前請確定 貴子女能獨自參與課程,不需成人陪同。
  3. 本會所有課程只限已登記之學生上課,課堂進行中不設旁聽,請依課程上課日前來上課,不得提早或延期。
  4. 除獲特別批准外,學生不得於課堂內錄音、錄影或拍照。
  5. 學生須注意人身及財物安全,任何身體損傷或財物損失,本會概不負責。
  6. 上課前請在點名紙上簽到。如沒簽到一律當作缺席。
  7. 凡因本會未能控制之外在情況(包括任何形式的騷亂、遊行、群眾活動、疫症、自然災害或在本會範圍及上課地點因意外或緊急情況疏散而中斷之課堂),本會不會作出課程費用退款、補課、或任何形式的賠償。

 

(二) 繳交學費:

  1. 小組課程以8堂(每週一堂)計,個別授課以4堂(每週一堂)計﹐已繳交之學費均不得退還,轉送他人或作其他用途。
  2. 如學生未能於最後一堂繳交下期學費,本會將不予留位。請在每期開課前繳交學費,學費可以現金或現金支票繳付。
  3. 本會有權不讓未繳交新一期學費之學生參與新一期之課堂。
  4. 經常拖欠學費者,本會有權取消其學籍。

 

(三) 學費收據:

  1. 如親身繳費後未能即時取回收據,請於下堂向職員取回。
  2. 請保留學費收據。
  3. 若遺失學費收據,需要補領費,須繳交港幣$20作為補發之手續費。並只能發回單據之影印本。

 

(四) 遲到:

  1. 學員請準時上課,是堂遲到將不作補時。

 

(五) 一般請假須知:

  1. 凡請假必須根據 請假須知(於本頁頂部,請選擇你所選擇之課程) 內所訂的規則請假。
  2. 未能根據請假須知所訂的規則請假者,或上課時由他人代為請假,一律當作缺席,該堂將不獲補回,並須照繳交學費。
  3. 兒童音樂啟蒙課程、小組樂理課程、成人小組初班、中班課程,不設請假及補堂。成人小組進階課程每八課最多可請假兩次。
  4. 因特別事故停學(最多一個月)而欲留位之學生,必須通知本會,並於十日內預繳一期之學費,否則本會有權取消其學籍。

 

(六) 退還學費:

  1. 除課程額滿或取消外,已繳學費,概不發還。
  2. 如學生中途退學,已繳交的學費不會獲發還,亦不能作為其他課程之學費,更不能將上課權利轉交其他人。

 

(七) 退學:

  1. 學生如於下一個月停學,請於七天前通知本會,日後如再重學須重新報名。

 

(八) 有關導師:

  1. 凡因導師請假而停課,本會會儘量安排補課時間。
  2. 本會保留指派導師及安排上課時間之權利。

 

(九) 公眾假期上課安排:

  1. 本會並非根據政府憲報公布的公眾假期放假,請留意本會每年基本假期安排。
  2. 如有增減另行通知。

通知方法︰電郵(報名時所填寫之電郵地址)、學費收據、(如有)上課記錄咭或張貼於上課場地外之通告。

 

(十) 上課記錄咭:

  1. (如有)上課時請出示“上課記錄咭”,如連續兩堂沒有出示此咭,一律當作遺失處理。遺失 “上課記錄咭”需付$20補領費。

 

(十一) 個人資料更新:

  1. 如個人資料有所有更改,請通知本會更新,如因個人資料未有通知本會更新,而影響收取本會資訊,一切後果及損失,本會概不負責。

 

(十二) 其他注意事項: